离婚后不给看孩子可以起诉。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外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一、离婚时前夫不让我见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不让女方见孩子的,女方可以根据离婚判决书申请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如若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拒不协助探视权人行使探望权,由人民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探视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另一方应当配合,不得随意剥夺他人的探视权。
二、探望权可以不可以强制执行
对于子女的探望权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