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赠予别人流程如下:
1、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2、提交身份证明、赠与合同、房产权属证书等材料;
3、审核过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4、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事实,办理过户登记。
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按规定缴纳有关;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一)申请书;
(二)身份证件;
(三)原房地产产权证;
(四)赠与书及公证书;
(五)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