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合同有效,但法人实际情况与登记不一致时,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只要公司所有权未变,名称地点未变,换代表不需重新签劳动合同。代表签约是职务行为,合同不因更替终止,继任者应履行已订合同责任。
法律分析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合同仍然有效,但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只要公司的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公司名称、地点等也没变更,公司法人代表更换,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代表公司方签约是职务行为,不是个人行为,合同不因代表者的更替而终止,因此继任者应继续履行已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拓展延伸
法律效力:合同变更中法人代表的有效性问题
合同变更中法人代表的有效性问题是一个涉及法律效力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变更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法人代表的变更是否经过合法程序,是否得到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等。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合同变更才能被认为是有效的。否则,合同变更可能被视为无效,从而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纠纷和争议。因此,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法人代表的变更合法有效,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只有这样,合同才能够在法律上得到充分的保护和执行。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合同仍然有效。尽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但只要公司所有权未发生根本改变,公司名称、地点等未变更,代表公司方签约是职务行为,合同不因代表者更替而终止。因此,继任者应继续履行已订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在合同变更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法人代表的变更合法有效,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这是保护各方权益和维护合同稳定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