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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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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

  根据、省及、市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一、复工复产时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科学有序分批分类复工复产。原则上分四类:

  (一)重大工程及急需开工的项目。包括新晋高速、菏宝高速辉县站、G107新乡境改建、S306濮辉线卫辉上乐村至辉县高庄段改建工程等项目,2月10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二)其他项目。包括兰原高速封丘至原阳段、沿太行高速新乡段、濮卫高速新乡段、京港澳高速新乡新区站、S229辉原线、新延快速路等项目,2月17日起,可申请复工复产。

  (三)货运行业。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疫情防控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适时组织复工复产。

  (四)客运行业。按照《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工业和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暂缓复工复产,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复产条件

  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复工复产,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建立组织机构。项目业主要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制定完善的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设备、进出场车辆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等,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项目业主总负责,各参建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检查落实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目业主要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向所在县(市)、区乡镇和地方交通运输局上报疫情防控情况。

  (二)人员排查确认。项目业主要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拟进入工地的人员基本情况、来新前活动轨迹、来新交通方式等信息进行详实排查并登记造册。鼓励施工单位使用本地劳务人员。新乡市区以外的从业人员须出具户籍地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以上组织或疫情防控部门开具的疫情安全证明。

  (三)明确隔离区域。按照疫情期间外地来新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规定。湖北(武汉市)等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重点地区(信阳、南阳)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14天;省内(不含信阳、南阳)其它地市来新人员居家隔离观察7天。现场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由施工单位建设彩板房等满足需要的临时隔离观察房间,不具备条件的由施工单位采取在外租赁方式,明确统一的隔离观察场所(提供租赁合同)。

  (四)实施封闭管理。工程项目多个出入口的应采取封闭措施,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测、查、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五)储备防护物资。结合人员配备等实际情况,应连续储备满足一周以上需要的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用品和物资,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

  (六)职工食堂管理。工地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证件齐全,按照“宜散不宜聚”原则,错时分散就餐或供应盒饭,并设置密闭式泔水桶。

  (七)工地宿舍管理。工地宿舍必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设置可开启式窗户, 保持室内通风,严禁使用通铺。工地内应单独设置临时隔离观察房间。

  (八)开展消毒防疫。实施施工现场环境整治,对人员使用频次较高的设备机具和现场办公区、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消杀和卫生清扫,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制度。项目作业区域要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无积存生活垃圾和污水。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要定时进行消毒杀菌,并建立消毒消杀台账。项目所有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业主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乡镇及交通运输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九)安全生产防护。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各项防护措施已落实到位。

  (十)施工扬尘治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6个100%”防治措施已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审批

  (一)市成立以分管副为组长的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和项目所在地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项目业主要按照“应开尽开、能开快开”的原则,抓紧对照复工复产条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进行准备和自查整改,符合条件后,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提出复工复产申请,获批后迅速组织复工复产。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接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各项安排。

  (二)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本辖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工作。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领导小组要强化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督查指导,对复工复产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采取责令停产停工、约谈通报等措施,并督促项目业主立即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予以从严处理。

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

  一、有序实施复工复产

  根据最新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划分,以及道路运输企业所属规模及经营区域,按照“先防范区后管控区再封控区”和“先规模以上后规模以下”的原则,在保证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

  二、复工复产流程

  (一)规上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在防范区的规模以上运输企业向邹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复工申请(附件2)。企业需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3),健全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并提报第一批复工人员名单(仅防范区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以上资料报邹平市交通运输局运输服务股备案。

  (二)规下道路交通运输企业

  参照规上道路运输企业审批流程,由镇(街)、开发区进行审核备案和复工许可,每日下午18:00报交通物流专班当日复工企业名单。(附件4)

  (三)从业人员通行办法

  复工企业从业人员凭各村(社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出具的通行证出行,原则上要求从业人员进行点对点出行,企业要严格做好监督并健全员工信息台账,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条件

  1.制定复工营业方案。应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员工到岗安排等内容。

  2.建立员工排查台帐。企业要对每名拟上班员工近14天的去向、是否完成第十三轮核酸检测、是否接种3剂新冠疫苗、是否具有通行证明进行排查,形成企业员工信息表。

  3.具备必要的防控设施物资。企业要准备不少于两周的防控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等),配备快速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场所。

  4.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企业开业复工前,要提前对企业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员工集聚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保持良好通风。

  四、严格复工营业期间疫情防控

  各镇(街道)要严格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定期核酸检测、员工健康管理、防护措施、应急物资、防疫知识培训“五到位”。对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未经审核擅自开业复工的,要责令停工停业。各经营单位开业复工期间须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严格员工管理。实行上班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凭通行证上班。要实施岗前检测、日监日测、分散用餐等制度,严格员工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场所防护措施,教育员工做好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活动。每周至少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做好登记,每周周末报送行业主管部门检测情况。

  (二)严格经营管理。道路运输企业要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从

  业人员进行扫码和测温,绿码、体温正常、配戴口罩者方可进入。区分进出通道,防止形成人员聚集,严格执行“1米线”等防控要求。

  (三)严格消毒消杀。开业复工后要每日对办公区域、营业场所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消杀,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对电梯、走廊、卫生间、门把手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要安排专人重点消毒循环消杀。所有卫生间都要摆放肥皂、消毒液等防疫用品。

  (四)严格应急处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明确内部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加强员工异常情况处置培训。当员工出现发热、胸闷、乏力等异常症状时,企业应迅速将其送到隔离区域进行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建立定期报告机制,各经营单位需明确一位疫情防控责任人,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定期向所在镇(街道)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

  为贯彻落实XX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有序推进全市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X文旅办〔20__〕X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有序开放全县范围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为安全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条件

  (一)亮证经营。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等相关证照且在有效期内的文化经营场所,并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相关证照,坚持亮证经营。

  (二)配备防护用品。营业性文化场所恢复营业前,须做好各类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经营场所应配备能满足使用的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消毒物品、洗手液、一次性手套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三)健全防控应急机制。制定场所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健全疫情排查、报告、处置等机制,安排专人负责防控工作,加大场内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疏散密集人群,排除疫情风险,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四)落实场所安全保障。营业性文化场所需保持良好的通风换气条件。营业开始前和结束后应优先打开窗户自然通风,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早中晚各不少于1次),每次30分钟。暂不建议使用空调。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暂存区域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干爽、无异味,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分区专用(场所内和卫生间),避免交叉污染,使用后采用1000mg/L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清水冲净,分别悬挂在固定区域备用。各类经营场所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针对不同消毒对象,应按照上述使用浓度、作用时间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以确保消毒效果。加强对重点设备设施的消毒,尤其是电脑设备、游艺游戏设备、点歌机话筒等使用频次高的物品,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五)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在场所入口处和醒目位置,通过告示牌、电子屏、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二、人员管理

  (一)从业人员管理

  1.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从业人员应通过实名注册申领“安康码”,将持有“安康码”绿码作为员工返岗的必要条件。

  2.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每日早晨、中午体温检测,建立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本。工作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时,应及时就医,杜绝带病上岗,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或社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将疫情防控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常识纳入员工复工岗前培训内容,确保员工上岗前具备必须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知识与能力。

  (二)消费人员管理

  1.加强人员进出登记。恢复营业的营业性文化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入口,(安全出口打开通风时应有专人值守,确保只出不进),且须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安排专人采用“扫码+测温”方式对经营场所通行人员进行“安康码”核验,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进入,“黄码”和“红码”人员及体温在37.3摄氏度以上者不得进入。

  2.采取人员限流措施。歌舞娱乐场所包房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间数50%,开一隔一,包房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歌舞厅人流不得超过许可证核定人数的50%。游艺娱乐场所的游艺设备开放率不超过许可证核定机台数的50%,开一隔一,做好人流控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电子竞技)大厅区域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包房开放率不超过50%,上座率不得超过核定台数的50%,坐一隔一。

  三、实施步骤

  (一)申请验收,按照审慎、安全、有序推进的要求,在县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对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准予复工复产。对于不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帮助场所达到复工复产的条件。

  (二)督查检查,对准予复工复产的'场所,县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各乡镇文化站和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要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营业期间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对未经同意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条件的场所,责令其停产停业。

  四、强化责任

  (一)明确防控主体责任。各文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毫不放松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

  (二)落实防控属地责任。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各乡镇(开发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三)加强防控监督责任。县文旅体育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做好营业性文化场所有序恢复营业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监督工作,推动文化经营场所有序恢复营业。

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维持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需求,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了由熊兴华同志任组长,陈闰辉、程敏云、袁盛、余家军同志任副组长,钟武才、杨锋义、钱道彬、王黎明、李健才为成员的.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崇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复产复工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运管所。

  三、工作任务

  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的实际,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按照“一断三不断”原则,全力做好复产复工交通运输工作,保障复产复工人员出行需求。

  四、工作措施

  (一)交通运输保障计划

  1、在县汽车站门口设置“旅客意向乘车登记点”及咨询电话,及时掌握客源流向,为恢复班次或发行应急班次提供依据,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按照“先短线后长线、火车站班次优先恢复”的原则,根据疫情、客源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决定恢复客运班次或发行应急客运班次,前期先酌情恢复崇仁至抚州火车站、崇仁至东乡火车站的班次,再考虑恢复市、省际客运班线。

  2、疫情期间,客运班车的乘员人数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引导乘客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长途客运班车后两排座位作为途中留观区域,防止交叉感染。

  3、密切关注学生返校信息,及时统筹组织制定合符学生返校需求客运班次,适时提供“点对点、一站式”直达包车返校运输。

  4、启动出租车临时应急运输。实行由县运管所统一调配,县交通运输局核发通行证的办法,崇仁县永安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组织提供10辆出租车和10名驾驶员,专门用于县城区内急需出行居民的客运服务,主要服务包括到抚州火车站乘车出行(凭火车票),孕妇急诊或临产,身体突发疾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主动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电话预约)等事由人群。非上述事由人群,不得预约临时应急车辆,否则将被纳入社会信用黑名单。实行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

  5、逐步开展农村客运。参照长短班线客运保障复产复工运输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实际,逐步开通镇村公交营运。

  6、加强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畅通高效。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强化应急运输体系的建设、运行、调度和指挥。严格落实应急储备运力,客运企业要兼顾大、中型等不同车型,确保应急运输车辆结构合理,在落实4辆后备运力客车(抚州长运有限公司崇仁分公司)基础上,将逐步增加应急运输客运车辆。客运企业要优先选择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驾驶经验丰富的本地驾驶员作为应急驾驶员。接到本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令后,根据应急运输任务情况,在最短时间内迅速组织应急保障车辆和保障人员,科学安排运输线路,加强统筹指挥和动态监控,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时,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顺畅、安全有序完成运输任务。

  7、凭证通行运输。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运输保障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核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崇仁县临时应急车辆通行证》,凭通行证通行。

  (二)应急运输车辆和场站防控措施

  1、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宣传,将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张贴在车站显眼位置,做好旅客的解释和宣传工作。

  2、通过各种方式积极筹备好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3、每天坚持做好车辆、站场、充电和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车辆每次出行载客前要对车厢进行清洁消毒。

  4、坚持对乘客进行体温测量,对上下乘客进行体温检测,对高温发热乘客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5、坚持对每位乘车的旅客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班次时间和体温等信息。

  6、所有乘客必须按规定戴好口罩,行车途中驾乘人员和旅客必须全程戴好口罩,提醒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防止交叉感染。

  7、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坐,可以在售票系统中通过班次管理把隔位进行留位,直接售卖隔位票。

  8、疫情期间,所有班线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

  9、所有驾乘人员在复班前必须居家待命,做好每天报告全家人员身体状况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增强政治站位。承担复产复工运输的各客运企业要认真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密切配合和相关部门,加强引导,增强防控意识,层层落实防控责任,坚决阻击疫情通过客运车辆传播蔓延。

  2、做好运输保障。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客运企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和服务保障。

  3、强化责任意识。承担复产复工的客运企业和相关疫情防控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必须强化“防控就是责任”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认真执行好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复产复工运输顺利进行。

2024年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范文

  一、复工复产总体要求

  根据《河南省关于延长20xx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工信办防疫〔20xx〕18号)文件精神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坚持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监管,按照“成熟一个,复工一个;规范一个,放行一个;达标一个,审批一个”的原则形成《长垣市重点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名单附后),白名单外的企业不可复工复产。已复工复产的44家卫材加工企业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要求的复工复产条件。

  二、复工复产条件

  复工复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并建立6类台账:

  1、门岗入场(厂)登记台账(人员体温测量、进出车辆消毒)。

  2、员工体温检测台账,建议全体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测量体温工作人员需全程佩戴防护用品)。

  3、车间、办公区、电梯间、厕所等公共接触区域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2次)。

  4、食堂消毒台账(早中晚至少一次)。

  5、职工宿舍消毒台账(每天不少于两次)。

  6、企业三类人员排查台账(日报告、零报告)。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准备好容纳足够数量职工的宿舍和食堂,确保能容纳所有职工集中食宿。备好四类防护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1、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口罩;

  2、备足不少于5天所需的消毒用品(酒精、84消毒液或其他含氯消毒液)。

  3、备好体温计(必须有电子测温设备)。

  4、备齐防护用品垃圾收储设备。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

  企业要安排员工集中食宿,根据满足集中食宿人员规模确定复工复产规模,避免非集中食宿人员参与工作及人员往返流动。对外来人员、原材料、车辆、企业高管和企业员工等进出情况进行详细排查登记,市外返长人员隔离14天以上,根据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和非重点地区区别对待。必须掌握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落实6项要求,做好日常管理,保证所有员工佩戴口罩,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1、要明确防疫责任人。

  2、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

  3、不允许人员聚集、开大型会议、举行大型活动。若召开小型会议,人员间隔距离1米以上。

  4、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和举报电话。

  5、要制定职工就餐安全措施(采取分流就餐、单人单桌就餐,若无餐厅或不在餐厅就餐者不得扎堆就餐)。

  6、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全员无死角疫情防控宣传。

  (四)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

  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复工复产审批程序

  拟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属地乡(镇)、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制定详细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方案和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内容,经属地乡(镇)、事处初审合格后,报市科工信局复审,批准后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由疫情防控指挥部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四、复工复产要求

  各乡(镇)、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并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已复工复产的卫材加工企业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监管。市电力公司要做好获批复工复产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对未经批准檀自复工复产的企业加强用电管控。对敷衍塞责、虚假应付、落实不力,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被动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各复工企业要严格执行《长垣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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