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正与它超凡脱俗的名字一样。鲁迅先生在晚年时回味着自己童年时的点点滴滴,想必那味道会是别有一番风味吧?犹如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的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了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
鲁迅先生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大作家,其作品不遮掩、不用华丽的文字去渲染,书中从未有过一个坏形象,但却能简洁的表现出封建社会的丑恶与对人们的残忍。因此,我更加喜爱他的作品。
他童年并不绚丽,同时也并不乏味。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百草园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甚是让我羡慕,可是待我读到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感到忽如一阵寒风袭过。儿童喜欢玩乐的天性与封建式私塾教育的束缚,充分表明了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是的,但是这样做,不就是让孩子在起跑线上没了信心吗?所以应当让孩子健康活泼成长。
《朝花夕拾》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活灵活现的人物,富有饱满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着监狱般囚禁人们的旧社会。一切的感受,都是这么天真,都是这么的烂漫。最值得赞叹的是,作者以一个小孩的眼光去看待世界,读起来让我感到无比的亲切,时不时还会引起我心中的共鸣。
时间的推移,童年渐渐远去,留下的只是些朦胧不堪的记忆。细细的品味着《朝花夕拾》感受着那段不同年代的童年梦,与鲁迅先生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吧!
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有明确的针对性,论战性很浓。《二十四孝图》对荒谬愚昧的封建孝道进行了抨击,说明了作者斗争的决心是不可动摇的。《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与善良。《五猖会》、《无常》则栩栩如生地描写了民俗风情,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爱民的一面……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作者儿时的那份纯真,文章写得幽默充盈,妙趣横生,处处充满童趣和对自由的向往,还能时不时地勾起我对童年的回忆……
儿时的我,也曾像作者一样有许多丰富多彩的童年琐事,至今还令我忍俊不禁。
也就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父母因为很忙,所以安排我到乡下的外公外婆家住。那里有一望无际的田野,触手可及的天空……我总是喜欢躺在田地里,沐浴着阳光,感受着大自然的洗礼.捉鱼,捕虾,捉蛐蛐……如今,这些,已成了我的回忆,我将把这些精彩的片段永远珍藏在我的脑海中,不时的去细细品味。
向往自由,希望能无忧无虑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也许正是儿童所特有的。
在读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追忆以往的好友。然而,童年已离我们越来越远,留下的只是些鲜活的印象,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朝花夕拾》有感_650字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读《朝花夕拾》有感1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