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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机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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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而与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起诉无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一定。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二次诉讼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胜算会超过百分之五十,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二次诉讼离婚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胜算会超过百分之五十,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一、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1、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一、二次起诉离婚会判离婚吗1、目前我国并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的支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起诉离婚流程是什么1、写好离婚起诉书;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起诉离婚,如果可以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大。如果无法提供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判决离婚的几率就小。因此判决离婚的几率与第几次起诉无关,只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有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会判离,应视具体情况判断。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2种观点: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3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第二次诉讼离婚判离的概率如下:1、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是否同意离婚只是的一个考量因素,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还是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2、但这并不是说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如果男方是军人,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或双方财产、子女问题难处理,第二次起诉也不会判离;3、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女方当事人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通常会认为女方离婚态度坚决,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此时就算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准予离婚的可能性非常大。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11、一方被依法判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几率大小,是需要根据夫妻双方列举出来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来确定的,如果证据确凿,其人民是肯定要判处离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第二次离婚诉讼就一定会判决离吗1、第二次离婚诉讼不一定会判决离。诉讼离婚的标准是能确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具体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离婚诉讼需要什么材料1、离婚起诉状;2、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价值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证明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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