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塔游戏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时,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离婚时,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

来源:阳塔游戏网
第1种观点: 1.通过法定义务人所尽抚养义务而获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费是由其父母负责提供的,主要包括衣、食、住等物品。《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样,父母给付的抚养费应当是未成年人财产的一个基本来源,由此也构成未成年人最初的基本财产。2.通过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这里的赠与,主要是指权利人将财产无偿地赠给未成年人所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受赠的财产比较多,比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朋好友等向未成年人赠与的各种礼品、金钱甚至房产或金银饰品等均属此类。3.通过创作活动对其智力成果享有财产权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虽然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却完全可以从事智力成果的创作活动,像少年诗人、小作家、小画家以及小发明家等,对其在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诗歌及绘画作品,以及发明专利等智力成果,除享有人身权外,还可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4.通过自己特殊技能而获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所有有的未成年人由于具备某方面的特长或某种特殊技艺而被国家专门行业或部门录取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例如有些运动员或演员等,当他们成为世界或国家冠军或明星时虽然还不满18周岁,但也领有固定月薪。这些收入属于他们自己的重要财产。5.国家明文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财产,属于其所有。6.通过获奖而得的财产属其所有。7.通过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人中,父母死亡后,其子女无论成年与否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未成年人还可代位继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另外,未成年人还可成为遗嘱继承人。未成年人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归属其本人所有。8.因人身伤害而享有追偿权获得的财产当未成年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后而获得的赔偿,应该归其所有。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明确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然后由这一方代理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并对这些财产负责代管,从而切实而充分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就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3、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4、父母离婚时,不直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的一方,应给付抚养教育费用;获得抚养教育费用是未成年子女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项财产权利。依法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子女可依法行使诉讼权,请求法律保护,不履行给付义务情节恶劣者,造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发生了变化,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情事变更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包括增加、减少或者免除。6、离婚时,父母亲一方确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用其财物折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以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我国的离婚率在近几年中也是不断的提高,会有许多夫妻会因为一些琐事而选择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处理离婚财产和抚养权时也是经常会发生争议和纠纷,为了更快速更公平的解决争端,国家也是规定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也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来做出最终的判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消灭,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必须继续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根据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亲权行使方式的变化,而使父或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法定的义务的要求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1种观点: 父母双方离婚时,随着其夫妻身份的消除,原来存在于其之间的法定财产关系——婚后所得财产的共有关系也会随之而解除。但是,由于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自然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仍然继续存在,因此,他们还将分别与未成年子女之间产生财产关系。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利的保护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更为重要。(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3)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4)父母离婚时,不直接对未成年子女行使亲权的一方,应给付抚养教育费用,获得抚养教育费用是未成年子女基于身份而产生的一项财产权利。依法承担给付抚养费义务而不履行给付义务的,子女可依法行使诉讼权,请求法律保护,不履行给付义务情节恶劣,造成未成年子女身心损害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在离婚后发生了变化,不能满足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发生重大情事变更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包括增加、减少或者免除。(6)离婚时,父母一方确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用其财物折抵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以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

第2种观点: 夫妻之间离婚,涉及的不仅仅是双方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还会牵涉到子女的抚养权和财产权问题。所谓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是指归属不满18周岁的公民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财产。这种财产的方式主一般是通过继承、受赠或中奖等“无偿资助”的方式获得,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法律对“不劳而获”的财产的一种保护;三是这种财产的所有与管理通常是分离的,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财产由其监护人代管。正是由于未成年人不具有管理财产的能力,即使他们拥有财产也多是与父母等家庭成员的财产交织在一起,在处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常常忽略了未成年人对其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划分未成年人的财产也具有一定的难度。在离婚案件中时未成年人的财产权如何获得保护拟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要求人民依法认定未成年人的财产,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利。具体方法:1、通过法定义务人所尽抚养义务而获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费是由其父母负责提供的,主要包括衣、食、住等物品。《婚姻法》第15条规定,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样,父母给付的抚养费应当是未成年人财产的一个基本来源,由此也构成未成年人最初的基本财产。2、通过接受赠与而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这里的赠与,主要是指权利人将财产无偿地赠给未成年人所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受赠的财产比较多,比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亲朋好友等向未成年人赠与的各种礼品、金钱甚至房产或金银饰品等均属此类。3、通过创作活动对其智力成果享有财产权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虽然不能从事体力劳动,但却完全可以从事智力成果的创作活动,像少年诗人、小作家、小画家以及小发明家等,对其在报刊杂志发表的文章、诗歌及绘画作品,以及发明专利等智力成果,除享有人身权外,还可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这种权利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4、通过自己特殊技能而获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所有有的未成年人由于具备某方面的特长或某种特殊技艺而被国家专门行业或部门录取从事某种特定职业,例如有些运动员或演员等,当他们成为世界或国家冠军或明星时虽然还不满18周岁,但也领有固定月薪。这些收入属于他们自己的重要财产。5、国家明文规定给未成年人的财产,属于其所有。6.通过获奖而得的财产属其所有。7、通过继承遗产而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是指公民依法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继承人中,父母死亡后,其子女无论成年与否均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未成年人还可代位继承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另外,未成年人还可成为遗嘱继承人。未成年人通过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归属其本人所有。8、因人身伤害而享有追偿权获得的财产当未成年人的身体受到伤害后而获得的赔偿,应该归其所有。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明确子女跟随哪一方生活,然后由这一方代理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并对这些财产负责代管,从而切实而充分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保障。凡是未成年人因各种原因取得的财产都应归其所有,父母非为子女利益不得处分其财产。2.在司法程序方面,专设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和审判程序;加强对抚育费案件的诉讼调解;建立子女抚养费裁决统一登记、统一缴扣和统一支付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显示全文